工商總局關(guān)於(yú)深入實施商标品牌戰略推進中國品牌建設的意見
工商标字〔2017〕81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dān)列市及副省級市工商和市場(chǎng)監督管理部門,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單(dān)位:
2009年商标戰略實施以來,我國商标工作取得瞭(le)顯著成效,實現瞭(le)商标戰略的階段性目标。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品牌工作,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中國制造2025》《國務院關於(yú)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幹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yú)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yú)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等文件中,對品牌建設作出瞭(le)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在新形勢下實施商标品牌戰略,是對商标戰略的深化和發展,是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是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建設商标品牌強國的迫切要求,是引領供需結構升級的重要舉措。爲深入實施商标品牌戰略,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深入實施商标品牌戰略,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進一步理順政府、企業和市場的關系,立足職能,優化服務,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爲契機,以商标注冊便利化改革爲突破口,以商标品牌有效運用和依法保護爲重點,以提升中國品牌競争力爲目标,創新商标品牌戰略實施工作理念和舉措,著(zhe)力構建企業自主、市場主導、政府推動、行業促進和社會參與的實施商标品牌戰略工作格局,推動實現中國産品向中國品牌轉變(biàn),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深化商标注冊(cè)管理體(tǐ)制改革
(一)持續推進商标注冊(cè)便利化。穩步提高我國企業注冊(cè)商标平均擁有量,夯實品牌保護的法律基礎。持續拓寬商标申請渠道,增設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大力推行商标網上申請。不斷提升商标注冊(cè)服務水平,引導和推動商标業務辦(bàn)理電子收發文,推廣使用電子注冊(cè)證,爲市場主體注冊(cè)使用自主商标提供更多便利。及時研究修訂商品和服務分類,完善更新可注冊(cè)商品和服務項目。提升商标管理電子化水平和注冊(cè)商标數據庫在基層商标管理中的運用水平。
(二)加強商标注冊(cè)體制機制建設。積極推進京外商标審查協作中心試點(diǎn)工作,及時推廣試點(diǎn)經驗,優化京外審查協作中心布局。修訂公布《商标申請形式審查标準》和《商标審查審理标準》,積極推行商标獨任審查制。探索推進初步裁定和合議環節“雙随機”商标評審案件審理模式。
(三)完善商标確(què)權程序。以誠(chéng)實信用爲原則,完善確(què)權機制,在審查、異議、評審等環節加大馳名商标的保護力度。從嚴從快審理大規模惡意搶注商标案件,有效制止惡意搶注行爲。探索完善商标與字号、域名等權利沖突的解決機制。
三、切實加強注冊(cè)商标行政保護(hù)
(四)加大注冊(cè)商标專用權保護力度。以馳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冊(cè)商标爲重點,加大商标行政保護力度。立足馳名商标制度立法本意,充分運用馳名商标保護手段加大對知名品牌合法權益的保護,引導企業通過誠實守信和公平競争做大做強。嚴厲打擊網絡商标侵權假冒違法行爲,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強對地方商标監管執法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制定出台商标行政執法指導意見,積極推動商标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應用,定期發布商标侵權假冒典型案例。推進統一市場監管框架下的知識産(chǎn)權綜合管理執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試點工作。
(五)推進商标監管規範化。加強商标信用監管,将因商标侵權假冒、違法商标代理行爲受到行政處(chù)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形成對商标失信行爲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chéng)戒。實施商标“雙随機、一公開”監管,根據總局随機抽查事項清單,加強對商标違法行爲的檢查。有效利用抽查檢查結果,積極探索實行風險分類監管。創新商标監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增強對商标違法行爲線索的發現、收集和甄别能力。
(六)加強商标執法協作。加強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内部商标執法與競争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監管、企業登記注冊、企業監管、廣告監管等各業務條線的協同配合,強化與公安、海關、質監等部門的執法協作,推進落實商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創新與行業協會、電商平台、中介組織合作機制。深入推動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地區、西部五省打擊商标侵權假冒區域合作,積累經驗並(bìng)在全國推廣。促進跨部門、跨區域商标執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聯席會議、線索通報(bào)、證據移轉、案件協查等制度。
四、全面構(gòu)建品牌培育服務體(tǐ)系
(七)規範發展商标品牌服務業。支持和鼓勵商标品牌服務機構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在商标品牌設計、價值評估、注冊(cè)代理、法律服務等環節有力支撐(chēng)品牌發展。優化空間布局,形成一批商标品牌服務業集聚區。充分發揮商标代理機構在品牌建設中的作用,拓寬服務内容,提高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完善執業信息披露制度,加強信用監管。發揮商标品牌服務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制定服務标準,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工作機制。
(八)分類指導企業實施商标品牌戰略。支持鼓勵企業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特點的商标品牌戰略。出台企業商标品牌工作指南,分類指導企業實施商标品牌戰略,健全商标品牌管理體系,發揮商标品牌引領作用,帶動技術創新能力、産(chǎn)品和服務質量、市場(chǎng)營銷水平、企業文化等全面協調發展,打造知名品牌,提升我國品牌在國際知名的品牌價值排行榜位次和上榜數量。
(九)提高企業商标品牌資産運用能力。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推進地方注冊商标質權登記申請受理點建設,幫(bāng)助企業特别是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題。引導企業開展商标品牌資本化運作,在企業並(bìng)購、股權流轉、對外投資等活動中,加強商标品牌資産評估管理。創新商标授權使用形式。進一步加強注冊商标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審查,促進注冊商标使用。強化商标交易監管,加強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研究設計,切實規範商标交易行爲,防止惡意搶注並(bìng)轉讓牟利。
(十)開展商标品牌創業創新基地建設。統籌推進商标受理窗口、注冊(cè)商标質權登記申請受理點等公共服務資源與地方發展相結合,建設商标品牌創業創新基地,發揮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有效促進産(chǎn)業集群、地理标志産(chǎn)業區、商标密集型産(chǎn)業集聚區、商标品牌服務業集聚區的品牌培育。
(十一)規範發展商标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加強品牌商譽保護,完善商标産(chǎn)權評估制度,有效促進商标産(chǎn)權的運用與保護。支持中國商标品牌研究院等研究機構建立科學的商标品牌價值評價體系和标準,穩步開展商标品牌價值評價工作,發布《中國商标品牌價值排行榜》和《中國商标品牌發展報(bào)告》。
五、統籌(chóu)推進産(chǎn)業區域品牌建設
(十二)加強部門行業協作。促進商标品牌政策與産(chǎn)業、科技、貿易政策等的銜接,推動商标品牌建設各支撐(chēng)要素的協同發展。積極推進與産(chǎn)業、行業協會的合作,開展産(chǎn)業、行業商标品牌發展規劃研究,結合行業發展特點引導行業商标品牌管理精細化。積極引導戰略性新興産(chǎn)業加強商标品牌培育和保護。推動中華老字号改革創新發展。
(十三)推進農業品牌化建設。堅持把提高質量效益作爲主攻方向,向品牌經營要利潤。加強對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涉農企業的商标法律宣傳,積極引導注冊並(bìng)依法規範使用農産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适時開展地理标志資源調查工作,運用地理标志精準扶貧。及時總結推廣“商标富農”工作經驗,搭建交流平台,不斷健全農業商标品牌建設工作機制,推動農業加快轉變(biàn)發展方式。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農戶”産業化經營模式,進一步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十四)提升制造業品牌建設水平。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按照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改造提升傳統産業,推動生産型制造向服務型制造轉變(biàn)的要求,加強自主品牌培育。健全集體商标、證明商标注冊(cè)管理制度,推動産業集群品牌的注冊(cè)和保護。研究制定産業集群品牌管理措施,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競争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産業集群區域品牌。推進制造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設中國制造信用數據庫。
(十五)促進服務業品牌發展。在大力推進傳統服務業以商标品牌爲核心轉型升級的基礎上,以研發設計、信息、物流、商務、金融、會展、廣告等現代服務業爲重點,加強品牌建設,提升對生産(chǎn)的服務支撐(chēng)能力。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推動服務業向高端發展。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和業态創新,及時對新業态、新服務提供商标保護。
(十六)健全區域商标品牌培育制度。鼓勵支持各地結合區域産(chǎn)業特色加強區域品牌培育,制定區域商标品牌發展規劃。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發展,開展商标品牌建設局(部)省戰略合作。支持和指導(dǎo)地方建立科學有效的商标品牌工作評價體系。加快推動條件成熟的地區成立品牌指導(dǎo)站。推廣品牌基地建設等成功經驗,促進品牌經濟與産(chǎn)業發展、區域發展深度融合,不斷提高區域經濟的綜合競争力。
六、大力開拓品牌發(fā)展國(guó)際空間
(十七)參(cān)與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商标領域國際規則體系。主動參(cān)與商标領域國際規則制定,提高我國商标領域的制度性話語權和影響力。積極參(cān)與多邊(biān)雙邊(biān)自貿區商标領域規則談判,爲中國品牌“走出去”構建更加公平的國際營商環境。
(十八)加強商标品牌對外合作機制建設。加強與世界知識産(chǎn)權組織合作,開展“中國商标金獎”評選活動。深化同主要國家商标主管部門合作,積極參(cān)與商标五方會談項目合作,進一步擴大與其他國家商标主管部門合作範圍。探索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商标案件協處機制,維護我國企業商标合法權益。推動國内行業協會、服務機構與國外相關組織合作交流,服務中國企業參(cān)與競争。
(十九)支持企業運用商标品牌參(cān)與國際競争。引導企業在實施“走出去”戰略中“商标先行”,通過馬德裏商标國際注冊(cè)等途徑,加強商标海外布局規劃,拓展商标海外布局渠道。穩步提升我國企業馬德裏商标國際注冊(cè)數量。鼓勵企業持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産品,加快培育以商标品牌爲核心的國際競争新優勢。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優勢企業打造全球知名品牌,收購海外知名品牌,向全球價值鏈高端延伸。
(二十)助力企業提升商标品牌國際影響力。加大自主商标品牌海外宣傳(chuán)支持力度。鼓勵企業持自主商标品牌參(cān)加中國國際商标品牌節和其他國際展會、博覽會,拓展商标品牌國際營銷渠道。支持企業創新“互聯網+品牌”營銷新模式,綜合運用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新興業态,擴大中國品牌國際影響。
(二十一)健全企業商标海外維權協調機制。探索建立中國企業商标海外維權信息收集平台。進一步加大海外商标維權援助力度,利用多邊(biān)雙邊(biān)會談機制,适時提出訴求,協助企業解決海外商标注冊(cè)與維權問題。指導企業建立商标海外侵權預警和應對制度,提升海外風險防控能力。提升中介機構商标海外維權法律服務水平。
七、組織(zhī)實(shí)施和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國家工商總局商标戰略實施領導小組更名爲商标品牌戰略實施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商标品牌戰略實施的全局性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政策措施的落實。各地要高度重視,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強向當地黨委、政府的請示彙報(bào)和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確(què)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二十三)加強宣傳(chuán)引導。做好輿論宣傳(chuán),及時宣傳(chuán)報(bào)道商标品牌戰略實施工作的新進展、新成效,增強全社會的商标品牌意識,爲深入實施商标品牌戰略營造良好氛圍。鼓勵支持學術界教育界推出優秀商标品牌研究成果和普及讀物。在中小學、高校、各級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開展樹立商标品牌意識和創新意識的宣傳(chuán)活動。建設中國商标品牌網上博物館。
(二十四)加強理論研究。設立中國商标品牌戰略專家委員會,完善商标品牌戰略決策咨詢機制。根據商标品牌戰略實施的需要,适時推動《商标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dìng)。開展商标密集型産(chǎn)業的跟蹤、研究與分析。推動中國商标品牌研究院等商标品牌理論研究平台發展,探索構建商标品牌對經濟發展貢獻率的指标體系。支持商标品牌領域的智庫建設和交流。
(二十五)加強人才培養。加大對(duì)商标品牌管理人員、審查審理人員、一線執法人員和商标代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快建設國家和各省商标品牌人才庫和專業人才信息網絡平台。支持高等院校有關(guān)專業開設商标品牌課程,培養商标品牌培育、運用、管理等專業人才。
(二十六)加強經費保障。建立商标品牌戰略實施經費專項預算和撥(bō)付制度。加強商标戰略實施項目經費的立項、評審、申報(bào)和績效管理工作,保障戰略實施工作的相關經費。
工商總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