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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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
胡曉雲:品牌規劃,整合創(chuàng)造品牌競争的内在驅動(dòng)力
作者 admin
    如前面系列專家觀點中談到的,品牌是一個獨具價值的有機整合體,品牌戰略是差異化競争戰略。如今,無論線上線下 ,品牌都猶如一輛戰車(chē),在實有或虛拟的喧嚣環境中縱橫馳騁。它的使命不容置疑,必須在喧嚣的消費市場(chǎng)中,在同類及替代品的車(chē)陣裏脫穎而出 、勇往直前,直至理想的彼岸。那麽,品牌如何才能脫穎而出?
 
 
 
    我認爲,要提高品牌競争力,形成強勢品牌 ,關鍵是在品牌戰略規劃中就需要創建、塑造品牌這個有機整合體的内在驅動力系統。品牌的内在驅動力足夠強大,品牌才有足夠的競争力。那麽,品牌的内在驅動力應當由哪些要素構成呢?我以爲,一個品牌的内在驅動力,應當由需求滿足(消費品品質、消費者體驗滿足)、互動溝通(品牌主體與消費者、公衆等相關利益者溝通的便利性、溝通的對等性)、個性表達(産(chǎn)品、服務 、符号生産(chǎn)形成的品牌意義 、品牌價值、品牌形象、品牌性格的個性差異)、價值共生關系(品牌、品牌主體、社會、消費者、股東、員工等各方共創、共赢、相互忠誠、共同成長)等四種驅動力互動整合構成。上述四項品牌競争的内在驅動力,構成基本的品牌驅動體系。在品牌實戰時,或全輪驅動、高速穩定安全地發展,或根據市場環境進行實時調整,形成四輪驅動力之間的有機整合 、系統運行。該驅動力系統整合、互動支撐品牌赢得競争,並(bìng)偕同消費者等各方利益者走向價值共享、共同成長的理想境界。
 
 
 
    當我們以“品牌是市場上縱橫馳騁的戰車”爲邏輯起點,構建一個品牌的驅動力系統可見,一個品牌的内在驅動力,應當由需求滿足(消費品品質、消費者體驗滿足)、互動溝通(品牌主體與消費者、公衆等溝通的便利性、溝通的對等性)、個性表達(符号生産(chǎn)形成的品牌意義、品牌形象、品牌性格的個性差異)、價值共生關系(品牌、品牌主體、社會、消費者、股東 、員工等各方共創 、共赢、相互忠誠、共同成長)等四種驅動力互動整合構成。下面分别闡(chǎn)述各種驅動力的内在構成要素及其相關關系:
 
 
 
品牌驅(qū)動(dòng)力系統(4D'S)模型
 
 
 
    1.需求滿足(消費品品質、消費者體驗滿足),是指一個品牌通過安全、優質、特色的産(chǎn)品或服務,獲得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滿足及體驗滿足程度産(chǎn)生的驅動(dòng)力
 
 
    這是品牌最基本的内在驅動力,是一個品牌在市場(chǎng)上奔馳、競争、超越同類品牌並(bìng)獲得消費者價值共享的驅動原點。
 
 
     在過去的研究中,營銷學者麥肯錫曾在4P’S營銷組合模型中提出“産品(Product)”要素,勞特朋曾在其4C’S營銷傳播組合中提出“消費者需求(Consumer’s Needs)”、從價格到消費者購買所願意支付的成本(Cost)等要素,菲力浦·科特勒指出品牌的含義可分成六個層次,其中包括産品屬性 、産品利益(功能性、情感性利益)要素,大衛·艾克提出将品牌作爲“産品”時消費者對産品的觀感(産品屬性、産品範圍、品質/價值、使用、使用者),奧美公司基於互聯網營銷傳播的特殊性提出“利益原則”(Interests)並(bìng)強調“一個品牌是消費者經曆的總和”,達彼斯“品牌輪”(Brand Wheel)提出瞭(le)品牌屬性(“品牌利益”,(Brand Benefits,消費者使用産品後的結果))。
 
 
 
     可見,上述相關模型均在其研究體系中均加入瞭(le) “需求滿足”相關的要素。所不同的是,我認爲的“需求滿足驅動力”強調的是兩個方面:消費品品質、消費者體驗滿足程度。即,基於消費品的安全、優質、特色的消費者需求的滿足程度 。滿足程度高 ,則驅動力強,滿足程度低 ,則驅動力低。好産品並(bìng)不一定能夠成爲消費者的利益。關鍵問題是 ,一個品牌的産品或服務如何能夠讓消費者得到滿意的消費或體驗,滿意的程度又如何?過去的研究,大多拘泥於産品本身,或産品是否源自、對應瞭(le)消費需求 ,是否爲消費者創造瞭(le)利益。與丹·舒爾茨強調建構消費者——品牌關系的觀點一緻,“需求滿足”驅動力強調的是,品牌如何通過産品或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完美的解決方案,讓消費者通過消費與體驗解決其需求難題,達到高度的滿意度。如農産品品牌創造中,有關需求滿足的驅動力,可從産品的品種特色、工藝、品質、文化因子、性價比、文化特色等各個方面提供其消費利益,但其核心點依然是,它們是否提供瞭(le)令消費者滿意的、能高度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解決方案。據“新生活世界模式”([日] 古田隆彥,《生活市場最先端ボスト性時代の読み方》,ビジネス社,1987年版, 第6頁;轉引自胡曉雲文,《中國廣告:以“新生活世界模式”觀照消費者》,《中國廣告》,2000年,第一期)所示,要滿足消費者需求,提供令其滿意的解決方案,首先需分析、洞察到消費者的需求或難題,品牌才能通過消費或體驗的“需求滿足(消費品及消費體驗的驅動力)”産生驅動效力。  
 
 
 
     2.互動溝通(品牌主體與消費者、公衆等相關利益者溝通的便利性、溝通的對等性),是指品牌的産(chǎn)品或服務通過物流、信息流、媒體流、人脈互動接觸(chù)、消費者态度與口碑等,與消費者之間産(chǎn)生的互動溝通程度産(chǎn)生的驅動力
 
 
 
     這也是一個品牌的内在驅動力的基本構成部分。在過去的研究中,麥肯錫在其4P’S模型中提出“渠道(Price)”要素,強調産品的銷售渠道,著(zhe)眼産品在渠道中的流動及渠道的頻度、廣度 。勞特朋在其“4C’S”模型中強調産品流動到實現消費者購買的便利(Convenience),從促銷的單向信息傳遞到實現與消費者的雙向交流與溝通(Communication)。奧美公司雖在其上世紀90年代初的品牌管理模型——360度品牌管家( 360 Degree Brand Stewardship )中将“賣場通路”作爲六大資産之一(其它資産構成要素爲産品、形象 、商譽、視覺、消費者),在新世紀,奧美公司則基於互聯網整合傳播的理念,提出瞭(le)互動原則(Interaction)。其中,麥肯錫的研究單純地針對産品的物流體系 ,勞特朋的研究則顧及到瞭(le)消費者購買的方便性、品牌與消費者雙方的交流與溝通。而奧美公司則在360度品牌管理模型強調“賣場通路”效果的基礎上,強調互聯網環境中側重品牌與網民之間的信息互動、對等交流。
 
 
     在互聯網環境中,品牌信息的交流再不是“教堂式”的單方面傳播或灌輸,而是在一個類似“集市式”的網絡江湖中,各自發出聲音並(bìng)期待交流互動。因此,要獲得互動溝通的驅動力,必須在物流體系中提供消費便利性,在信息交流與互動中遵循“對等”原則 ,品牌再不可以“端著(zhe)”。如果依然“端著(zhe)”,居高臨下的宣教,不僅違反瞭交流雙方對等原則 ,更會遭到新世代消費者的遺棄與規避。(品牌密碼 ,《90後的品牌觀:你若端著(zhe),我便無感》,網易财經綜合,2014年7月17日;http://www. money.163.com)因此,“互動溝通(便利及其對等)驅動力”,需要品牌放低身段,以平等的姿态與消費者接觸、互動、溝通,並(bìng)提供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便利性 。品牌的産品與服務可以通過物流、信息流 、媒體流等的接觸頻度(多少通路及其接觸終端?)、接觸個性差異(專賣、超市還是網絡、O2OO2M?)、接觸通路的影響力(親和力、溝通力、終端品類度等)、接觸通路的相關性(消費對接)、通路互動(如農産品品牌的三産聯動)及消費者态度與口碑等,形成互動溝通的驅動力,達到循環、持久的互動溝通關系。
 
 
 
 
    3.個性表達(dá)(産(chǎn)品、服務、符号生産(chǎn)所形成的品牌意義、品牌價值、品牌形象、品牌性格的個性差異與表達(dá)),是指一個品牌通過産(chǎn)品、服務、符号體系的生産(chǎn),呈現品牌意義、彰顯消費品及體驗的個性、表達(dá)消費者的個性及價值傾向産(chǎn)生的驅動力
 
 
     該驅動力經由産品、服務 、符号生産而産生,達到在産品物理屬性基礎上的品牌個性與意義、消費個性與價值差異等的象征表達。1955年,奧美公司創始人大衛·奧格威在芝加哥對美國廣告同業公會發表題爲《形象和品牌——創意運作的新方法》的演說,他堅信,每一則廣告都應對塑造品牌整體形象有所貢獻,成爲建立品牌聲譽所作的長期投資,品牌形象塑造忌諱迎合所有人而喪失個性。他主張:“要給每個廣告一種與之相稱的風格,創造出其正常的個性特色,這才是最偉大的成功的奧秘所在。”((美)朱麗安·西沃卡著,周向民、田力男譯 ,《肥皂劇、性和香煙》,光明日報出版社 ,1999年笫1版,第374頁)其後,奧美公司的360度品牌管家模型将“品牌形象”、“品牌視覺”作爲品牌的六大資産之二 。20世紀80年代,美國葛瑞公司提出“品牌性格哲學”,與日本的小林太三郎的“企業性格論”異曲同工,兩者提出瞭(le)共同的理論建議:超越品牌形象論的品牌個性論(Brand Character),從BI走向BC。他們共同認爲,品牌形象論隻強調形象的構成和表達 ,而品牌個性指的是品牌性格。品牌個性比品牌形象更深入、更立體,形象隻是認同,而個性則可造就崇拜;由品牌個性而形成的認同與崇拜 ,可實現更好的品牌傳播溝通;品牌個性的塑造必須是獨特的、經久不衰的 。要塑造具有品牌個性的品牌,創造獨特的象征物是一條好途徑。品牌個性是“有關品牌的人格特質的組合”、是“與品牌相連的一整套人格化特征”((美)大衛·愛格著, 沈雲骢 、湯宗勳譯,《品牌經營法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頁)、是品牌形象中最能體現差異,最活躍激進的部分。品牌個性論延伸瞭(le)品牌形象論,更具有整體的形象體系和與人産生内在對應的追求,進一步在個性層面上與品牌使用者之間産生銜接,並(bìng)産生情感價值 。1991年 ,大衛·艾克的“品牌認同規劃模型”提出,将品牌作爲符号、将品牌作爲人的品牌消費認同要素(将品牌視爲符号,品牌的視覺影像和隐喻,品牌傳統;将品牌作爲人,個性是真實的、粗犷的、精力充沛的,與消費者呈現朋友關系)(同上,第47頁)。之後,日本電通蜂窩模型提出符号、品牌個性、與其相對應的典型消費者等三要素,在蜂窩模型的六要素(其它要素爲權威基礎、功能利益、精神利益)中占據瞭(le)重要分量。達彼斯的“品牌輪”中 ,四個要素(品牌特性、品牌價值、品牌利益、品牌個性)中的兩個要素都與個性及其表達有關:品牌特質(Brand Attributes)指品牌的物理屬性與功能特征,品牌個性(Brand Personality)指将品牌視做人的時候具有的個性(達彼斯提案PPT)。因此,個性表達(産品、服務、符号生産所形成的品牌意義、品牌價值、品牌形象、品牌性格的個性差異與表達)驅動力 ,借由産品、服務特色基礎上的符号及意義生産,形成超越物質層面的精神的、靈性的品牌驅動力 ,彰顯品牌權益 、展示品牌個性、形成品牌信用度、賦予象征意義、産生消費者個性對應與表達。通過該驅動力,消費者的個性、意志、價值觀等得到表達 ,消費品因此成爲消費者的象征物,消費者因個性、價值觀的一緻而成爲某一品牌的消費族群。
 
 
 
    4.價值共生(品牌 、品牌主體、社會、消費者、股東、員工等各方共創、共赢、相互忠誠、共同成長(zhǎng)),是指一個品牌與各利益方之間的價值共生關系所産(chǎn)生的驅動力
 
 
    這裏所指的價值共生關系,是在需求滿足、互動溝通、個性表達的同時,在品牌與消費者之間構成的特殊的新型關系。這一新型關系,不僅包括對某一産(chǎn)品或服務在消費與體驗之後形成的需求滿足關系,物流、信息流便利與溝通對等交流之後形成的互動溝通關系,通過産(chǎn)品、服務、符号生産(chǎn)及意義賦予而産(chǎn)生的雙方個性與價值呈現關系,更有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認知、認同、忠誠消費關系,兩者之間形成的,基於(yú)品牌價值的共生關系。這是一個品牌最爲核心、最高級形态的驅動力,即價值共生關系驅動力。
 
 
 
    過去的研究中,4P’S的“促銷”要素,即是麥肯錫提出的構建産品與消費者關系的路徑。通過廣告等促銷行爲構建兩者之間的友好關系,以達到産品的消費可能。4C’s理論,強調從促銷的單向信息傳遞到實現與消費者的雙向交流與溝通(Communication),以達成雙方的互惠、平等交流關系,形成消費可能。布萊克森(Blackston)於(yú)1992年的研究表明,要瞭(le)解品牌關系互動的本真,不僅必須發現消費者如何看待一個品牌,也必須詢問消費者相信品牌對他們的态度,兩者之間是一種雙向的交互,也是雙方對關系的意見。Fournier通過BRQ量表測量品牌關系的質量,其實驗報告指出,品牌關系的質量能夠被描述成以下幾個面向(dimension):親密(intimacy)、承諾(commitment)、夥伴質量(partner quality)、依戀(attachment)、互相依賴(interdependence)、愛(love)。Fournier指出,這些關系基於(yú)品牌行爲,這種行爲能夠建立或者稀釋關系的質量,從而影響品牌價值。2001年,美國的艾略特·艾登伯格(Elliott  Ettenberg)在其著作"The Next Economy:Will You Know Your Customers Are?"一書中提出瞭(le)關系(Relationship)、節省(Retrenchment)、關聯(Relevancy)和報酬(Rewards)的“4R”新論,側重於(yú)用更有效的方式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起新型關系。事實上,産品的利益(功能性或精神性利益)和品牌個性通過品牌關系爲中介實現轉化,消費者和品牌透過品牌關系形成聯結。
 
 
品牌認知透鏡模型
 
    (胡曉雲、謝冰心,日本電通蜂窩模型——品牌建構與管理的有效方案,香港《中國傳(chuán)媒報(bào)告》(China Media Reports)雜志,2004 年第 1 期(總第7期)第25-38頁;轉引自胡曉雲著,《安靜思想-胡曉雲自選論文集》,浙江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31-50頁)
 
 
 
 
品牌——消費(fèi)者關(guān)系(同上)
 
 
 
 
李奧(ào)·貝(bèi)納(Leo Burnett)的品牌信任系統
 
 
 
    李奧·貝納廣告公司(Leo Burnett)的品牌信任系統(Brand Belief System ,簡稱BBS)提出,真正的忠誠比購買行爲更重要。BBS将信徒(Believer)定義成呈現信任态度和忠誠購買行爲的消費者,而品牌與真正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像偉大的人類關系,存在真實的親情關系,相互的信任,甚至是一種很深的、持久的密切關系。系統中的品牌信任途徑揭示:每個品牌的故事最終是爲瞭(le)保持品牌的連接,使它的信徒永存,不管随著(zhe)時間的改變要面臨多少挑戰。日本電通蜂窩模型中的“品牌個性”、“典型消費者”對應關系,達彼斯的“品牌輪”中的“品牌價值”(Values)被解釋爲“品牌如何讓人感受自我,以及讓他人感覺我”,揚·羅畢凱的BAV提出,品牌獨立於産品類别之外,在一個非常特殊的消費者認知過程中得以發展,構建品牌與消費者關系的首要任務是形成品牌差異性,差異性越強,品牌意義的強度越強,其次是相關性,可測量一個品牌對於消費者的個人适應性,其三是尊重——消費者對一個品牌的喜歡程度和把品牌放在重要位置。
 
 
 
     上述研究都解釋瞭(le)品牌與消費者之間構成關系的重要性。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我認爲,價值共生(品牌相關者各方相互忠誠及共同成長的驅動力),更強調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度、認同度、忠誠度等前提下的價值共生、成長伴随(價值分享)。也就是說,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形成的驅動力,是價值共生、共同成長、永續發展的關系,而非僅僅止步於(yú)産品銷售與消費。
 
 
 
    品牌猶如一輛戰車,在市場(chǎng)繁雜的氛圍中奔馳、競争、超越,如果能夠擁有上述四方面驅動力,並(bìng)根據一個品牌生命發展的階段特征、品牌競争的環境因素、品牌超越的各種可能性、品牌自身的驅動力均衡程度等進行實時調整,形成各種驅動力(需求滿足、互動溝通、個性表達、價值共生)之間的互動發展、整合發力,支持品牌快速、高效、順暢的行駛在快車道上,則可與消費者形成價值共生關系,構建強大的品牌價值體系,創造品牌競争奇迹。